2021年1月26日房屋租赁权(招租)拍卖公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21-1-11 阅读次数:248

房屋赁权(招租)拍卖公告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受洋县中学委托,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位于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文明西路299临街门面房19间的租赁权(招租),按照单间公开招租,详见后附清单。

2、方式: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的年度租金,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承租人。

3、期限:出租年限为3年,租金以年度为周期采取“先缴租、再使用”的原则收取。

二、标的展示:

拍卖标的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16:00止在标的座落位置展示。

三、竞买报名。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社会团体(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禁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2、欲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在2021年1月12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16时止到本公司或洋县中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报名手续。

3、报名费为¥100元/人(个),报名后不予退还。

4、保证金为¥2000元/份/间,竞拍人承租的房屋间数限对应的保证金份数,未中标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汉中中山街支行;账号:2606021709200004705】。

四、拍卖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10:00时。

五、拍卖地点: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文明西路299洋县中学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原承租人参与竞拍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确定的承租人须自找一名洋县中学的在职教师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须由担保教师本人签字方可承租。

3、承租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若承租方出现未及时、足额缴纳租金时,招租方可采取收取滞纳金或终止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置。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租期内退租的,按实际使用期限折算租金,多退少补。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收益权,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任何违法行为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该处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消防、人身财产安全及人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所发生的各种税费、检验、检疫、管理费用及水、电、煤气、通讯、卫生绿化等经营费用和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间发生的房屋装饰装修、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其他见《租赁合同》约定条款。

七、咨询、联系方式:

理舜拍卖电话:0916-2522226,13891669910;汉中市西大街220号。

洋县中学电话:13992637287   地址:洋县文明西路299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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