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理函(2019)60号
城固县博望镇西环一路农资大厦房产
拍卖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意向竞买人: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汉中日报》发布的《商业房产拍卖公告》,定于2019年12月31日10时在城固县东方大酒店(城固县朝阳路中段新世纪广场东侧)会议室对城固县生产资料公司委托的位于城固县博望镇西环一路23号农资大厦一层商业房产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说明)如下:
一、本次拍卖报名和标的展示时间为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16:00止。请竞买人及时咨询、查看标的并交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个标的。缴款账户为:【户名;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606 0217 0920 0004 705 ;开户行:工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二、 优先权行使按如下规则:
1、优先权人如须行使优先权,须按公告要求申请报名并提供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行使。
2、优先购买权行使采用询价法。询价法,是指优先购买权人到拍卖现场,当出现最高应价时,由拍卖师询问优先权人是否愿意以该最高应价购买,如其愿意购买且再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其不愿购买,则拍卖标的由最高应价者购得(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三、★关于成交款的结算:
1、关于成交(结算)单价:拍卖房产按每建筑平方米单价进行拍卖,成交价为拍卖房产每建筑平方米的单价。
2、关于结算面积:本拍卖文件所载面积为参考建筑面积,成交后的结算面积以实际勘测办证面积为准(即结算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
3、关于成交总价:拍卖成交总价按照本次拍卖的成交单价和勘测办证面积计算成交总价。总成交价=结算建筑面积×成交单价。
4、关于预交款项: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须先按照参考建筑面积计算的价款预交成交款和买受佣金;预交成交价=参考建筑面积×成交单价;预交佣金=预交成交价×5%。
5、结算价:买受人应在勘测办证面积确定后,与委托人结算成交价和与拍卖人核算买受佣金,应在7日内结清差价,多退少补。即:应补(退)成交价款=总成交价-预交成交款;应补(退)佣金=总成交价×5%-预交佣金。
特此通知。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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