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拍车辆变卖公告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中市分行委托,对经三次拍卖流拍车辆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车辆。金杯车壹辆,车牌号陕F20802,评估价¥29358.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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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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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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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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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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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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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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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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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里程(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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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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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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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F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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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SY6521G2S3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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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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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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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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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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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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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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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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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卖价格:¥12000.00元。
三、公告期及变卖期限:自2018年12月13日08时起至2018年12月22日16时止;变卖期限2018年12月22日16时起至2019年01月04日16时止。
四、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13日起接受报名,至变卖成交自行截止。
五、应买报名:
1、有意竞买者可在公告期和变卖期限内向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变卖申请手续及愿意应买的报价。申请中必须明确应买价格和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2、有意竞买者可在变卖期限内通过中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查阅相关资料,车辆情况及资料见拍卖公告及车辆资料。
六、变卖方式。
1、公告期满后如有2人及2人以上报名人时,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2、公告期满后如无人报名或仅有一人报名时,则转入变卖期。变卖期间,凡愿意应买的申请人即可报价,应买人报价不低于变卖价格时,该申请人即为买受人;若有多人报名,且报价不相同时,其最高报价的申请人即为买受人。
2、若应买期间有多人报名,且最高报价相同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为起拍价。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七、款项支付:应买人应当在收到变卖成交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变卖价款及款项汇入以下帐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应买人应交纳的款项包括:【车辆的应买价格+每车3000元的过户保证金】。交纳账户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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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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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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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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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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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 0217 0920 0004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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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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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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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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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车辆移交及过户的办理。应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办理车辆移交手续,自移交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变卖车辆如需大修、维修、补办证照、补办年检、购买保险以及办理过户等的一切事宜和责任均由应买人承担和负责)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
九、联系电话:0916-2522226 ;王女士(13891669007);
公司地址:汉中市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
2018年12月13日
应买申请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发布的《变卖公告》的内容已全部知悉,本应买人对所述内容和瑕疵不担保声明完全接受,愿意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对陕F20802金杯SY6521G2S3BG的车辆按现状进行应买。在对车辆瑕疵做了充分的了解和测算后,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提出申请前本竞买人经实地踏勘调查了解交易车辆,已经充分理解了竞买须知所阐明的全部内容,对该须知及其描述的交易标的现状与其它说明无异议,并愿意遵守所有规定。
2、本竞买人愿意在不低于公示价格、不改变《变卖公告》约定的交易条件的前提下,以¥ 万元应买交易标的,本《应买申请》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3、遵照《变卖公告》第6条交易方式的约定,如应买成交,即对本申请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本竞买人将按照《变卖公告》的约定办理,履行权利和义务;如应买未成交,本申请人及时退出竞买申请。
4、若我单位(本人)未全面履行上述承诺,贵公司可依法取消我单位(本人)的买受人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由我单位(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竞 买 人:(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受托人签名):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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