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网络版)
受委托,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采用“网络拍卖+现场拍卖”(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同步拍卖同时开通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拍卖下述标的。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城固县天明镇龚家沟村(城固县刨花板厂)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面积6138.40平方米,证号为【陕(2016)城固县不动产权第0000068号】;地面建筑物参考面积约889.56平方米,无产权证。
保留价:¥89.397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竞买报名。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竞买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办理书面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同意并符合下列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竞买范围。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已实地调查了解拍卖标的并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和知瑕疵以及成交后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悉,愿意承担责任;
4、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7、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报名流程
1、有意参与竞买者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pm.caa123.org.cn/frontshowIndex.do?method=showIndex)查阅《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等资料并务必实地调查、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
2、竞买者须先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竞买用户注册,请务必实名注册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邮寄地址等。(报名网址:http://pm.caa123.org.cn/auctionroom/room/CommonServlet.do?aid=45615)
3、竞买者完成注册后,请前往本公司办理书面报名手续并向如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所交竞买保证金则充抵价款;如未竞买成功,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2606 0217 0920 0004 705;
开户行:工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4、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注册、实名认证、竞买报名、参与竞买,也可到拍卖机构线下咨询,勘察标的,办理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前往拍卖机构参与同步拍卖。
三、标的展示及咨询:
自2017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7日16时止在标的物座落位置展示并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17年5月5日10:00至2017年5月8日10: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为2017年5月8日(星期一)10: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地点为本公司拍卖大厅。
72小时在线竞价结束即进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如在线竞拍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当前最高价作为起拍价)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阶段,在线竞买人仍然可以出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其他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执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成功竞买后,须在3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未按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并不得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效力,拍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处理。
十一、本次司法网络拍卖的佣金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拍卖人付清。
十二、买受人须在成交后7日内向拍卖人账户交纳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法院另有约定的按法院意见执行)。
十三、成交后事项。
1、成交结果经人民法院裁定后生效,若人民法院不裁定或成交结果被撤销或须执行回转,以及其他法定解除时,买受人交纳的成交价款由委托人无息退还,佣金由拍卖人无息退还,拍卖人和委托法院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赔偿、损失或费用等)责任。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有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十五、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汉中四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汉四资鉴字(2016)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联系电话:0916-2522226 13891669007(王女士)。
公司地址:汉中市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二楼
二0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标的物
勘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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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城固县天明镇龚家沟村(城固县刨花板厂)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产权证证号为【陕(2016)城固县不动产权第000006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138.40平方米。地面建筑物参考面积约889.56平方米,无产权证。房产毁损严重,属于危房,无房产手续,面积来源于汉中四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汉四资鉴字(2016)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拍卖所描述面积仅供参考,最终以产权办证面积为准,如有差异成交价均不予调整。有关产权过户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据现场勘查,现标的物为香菇种植户租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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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照片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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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中四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汉四资鉴字(2016)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有效期为一年,于2017年5月3日到期。
2、产权证证号为【陕(2016)城固县不动产权第0000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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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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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不对标的瑕疵承担责任,成交金额也不因标的瑕疵而作调整;拍卖标的成交、移交及办理过户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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