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城固县东方大酒店(城固县朝阳路中段)会议室公开拍卖下述车辆,详见www.sxlspm.com/网站拍卖车辆明细表及《竞买须知》。
1、城固县县级26辆公务用车,包括:胜达(1辆)、帕杰罗(2辆)、雪佛兰(2辆)、长安(8辆)、丰田(2辆)、桑塔纳(4辆)、别克(3辆)、现代(1辆)、五菱(1辆)、通家福(1辆)、猎豹(1辆);车辆停放地点为城固县三合镇千龙化工厂院内(老316国道旁)。
2、汉中市国税系统改革车辆(金旅牌)1辆,停放地点为汉台区市国税局旧址停车场(汉宁北巷以东50米)。
车辆展示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7日在车辆停放地点集中展示。欲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27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每份保证金限竞买一辆。保证金数额为丰田车¥5万元每辆,其他车辆0.5万元每辆,保证金缴纳账户为【开户名: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660 6401 0400 0700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汉中西大街支行】。
联系方式:0916-2522226(王女士) 18729652202 (雷女士 )
联系地址:汉中市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二楼或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西侧县供销社院。
城固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16-7212408;
汉中市国税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916-2268902。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
车辆清单(参考)
01
02
03
移交协议
提车过户承诺
委 托 书
汉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为 的机动车的 业
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己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
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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