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依据《汉中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对下述多次拍卖流拍车辆进行公开询价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车辆:
序号
|
单位名称
|
权属登记单位名称
|
车牌号
|
品牌
|
1
|
人大办公室
|
人大办公室
|
陕F00037
|
汇众牌SH6530
|
2
|
汉中市公安局
|
汉中市公安局
|
陕F0007警
|
奇瑞
|
3
|
汉中市公安局
|
汉中市公安局
|
陕FVV590
|
别克
|
4
|
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
|
陕F00069
|
翼虎
|
备注
|
变卖车辆按现状变卖,不含车辆号牌,与车辆有关的违章、拖审、罚款及扣分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车辆按现状移交(质量现状、权属现状、性能现状、使用状况),除增值税从成交款中支付以外,其他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车辆的维修、保险和年检的补办和罚款、车辆过户、警务用车改外观等。
拍卖人声明: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
二、评估及流拍价格:
序号
|
车牌号
|
5月17日
流拍保留价
(元)
|
6月28日
流拍保留价
(元)
|
9月20日
流拍保留价
(元)
|
备注
|
1
|
陕F00037
|
43955
|
35164
|
21977.5
|
三次
流拍
|
2
|
陕F0007警
|
26226
|
20980
|
13113
|
三次
流拍
|
3
|
陕FVV590
|
42499
|
33999
|
21249.5
|
三次
流拍
|
4
|
陕F00069
|
——
|
45264
|
36211.2
|
二次
流拍
|
合计
|
92551.20
|
------------
|
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5日(2017年3月10日止)。
四、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起接受报名,2017年3月9日止。
应买报名:有意竞买者可在变卖期限内向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变卖申请手续及愿意应买的报价。申请中必须明确应买价格和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五、变卖方式。
1、变卖报名期间只有一人报名时,该报名人的报价经批准后,即为买受人;若有多人报名,且报价不相同时,其最高报价经批准后,最高报价的应买人即为买受人。
2、若有多人报名,且最高报价相同时,经批准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为起拍价。竞价时间定于2017年3月10日10时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六、款项支付:
应买人应当在收到变卖成交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款项汇入以下帐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款项交纳账户为:
七、联系电话:0916-2522226 ;
王女士(13891669007);
李女士(13509160582);
公司地址:汉中市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二楼
八、监督电话:汉中市财政局0916-8165358
二0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成 交 确 认 书
拍卖人: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买受人:
身份证编号:
电话: 地址:
依据《汉中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汉中市级公务用车拍卖中流拍车辆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处置。经询价,买受人为最高报价者,且截止2017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将所报最高应价交如我公司账户。经批准,现将结果确认如下:
一、成交的标的物为:
权属登记单位名称
|
车牌号
|
品牌
|
|
|
|
成交价
(大写)
|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备注
|
成交车辆按现状移交(质量现状、权属现状、性能现状、使用状况),成交价是以车辆现状形成的对价。成交车辆除增值税从成交款中支付以外,其他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车辆的维修、保险和年检的补办和罚款、车辆过户、警务用车改外观等。
拍卖人声明: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
二、买受人于竞买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踏勘和审查成交车辆、详细咨询调查了解后,对交易车辆的现状全面接受,无异议。
三、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承诺严格按照询价竞买的约定办理,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责任。
四、本次成交车辆由买受人执交款凭证申请开具《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办理车辆过户。车辆过户办理完后,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车辆以移交时的状况为准。随车证件、附属设施及车辆钥匙,以车辆移交时的状况为准,如有缺失及需要补办的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车辆有关的维修(及大修)、检验、补办年检、购买保险、补办车辆(除行驶证、登记证以外)证件、制式车辆改变外观和消除标志的费用等责任均有买受人承担。
五、成交车辆所涉及的二手车辆增值税由委托人负责承担;其他的一切费用、一切安全责任等由均买受人承担;如:违章、欠费、维修、证照补办等。车辆的过户手续及产权手续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共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六、成交车辆如能办理权证,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过户手续。成交车辆如不能办理权证,买受人持车管所不能办理过户证明文件,退还价款、佣金等(均不计利息,拍卖人和委托人亦不承担买受人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买受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移交后的安全责任、违章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八、本确认书签订后,双方依照确认书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九、本《成交确认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各方的行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拍卖人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汉中市西大街 地 址:
电 话: 0916-2522226 电 话:
签订时间: 2017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汉中市第三批第三组公车拍卖流拍车辆明细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权属登记单位名称
|
车牌号
|
品牌
|
保留价(元)
|
1
|
人大办公室
|
人大办公室
|
陕F00037
|
汇众牌SH6530
|
21977.5
|
2
|
汉中市公安局
|
汉中市公安局
|
陕F0007警
|
奇瑞
|
13113
|
3
|
汉中市公安局
|
汉中市公安局
|
陕FVV590
|
别克
|
21249.5
|
4
|
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
|
陕F00069
|
翼虎
|
36211.2
|
合 计
|
9255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