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1、停放在略阳县万晟汽车修理厂(略阳县中学路)院内的陕FQ9505(丰田凯美瑞)一辆,参考价¥10.58万元,保证金¥2万元。


标的2、停放在洋县戚氏镇宝丰救援停车场内的陕C25223(重型仓栅式货车)一辆,参考价¥8.8884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8日上午10:00时在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 三、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拍卖前一天16时止在标的物停放位置展示。


四、竞买手续的办理: 1、欲竞买者,请在公告期内实地查勘拍卖标的并持有效证件于2016年11月7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标的的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标的物利害关系人应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凭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后参加竞买,否则视为弃权。 五、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交纳账户为: 收款单位: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汉中中山街支行;帐号:2606 0217 0920 0004 705。 六、其他事项: (1)、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按车辆现状拍卖,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拍卖车辆如需大修、更换部件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成交后,由买受人执人民法院出具的确权文书办理产权手续,办理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含原车辆违章消除、补办年检、补办证照、补交保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理舜拍卖公司电话:0916-2522226 13891669007 理舜拍卖公司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二楼 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16-2531197 监督人: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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