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公告
(见2014年2月 20 日,星期四《汉中日报》)
受宁强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宁强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司法路),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闵文富、王彩琴个人所有的位于宁强县汉源镇上关街1号回迁楼(步行街)门面房2间,总建筑面积69.52平方米,房产证为[宁房产宁字第05329号、05330号]。
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拍卖前一天16时止在标的物座落位置展示。
竞买手续的办理:欲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14年3月13日12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交纳50万元竞买保证金。
其他事项:(1)、拍卖房产目前出租使用;(2)、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请在公告期内提供证明文件并办理手续,逾期视同弃权;(3)、办理产权手续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含原产权人应交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理舜拍卖公司电话:0916-2522226 13891669910
理舜拍卖公司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大街西段工商银行二楼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宁强竞买申请【新.doc
宁强拍卖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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