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宝大厦”房地产拍卖流拍的报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1-8-4 阅读次数:1386
                                                                                             拍 卖 公 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公司受贵法院委托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位于汉中市火车站广场东南侧,属被执行人“陕西汉中汉宝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汉宝大厦”房地产。房产总建筑面积约1779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5960.59平方米。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严格按照《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了拍卖程序,于2009年4月26日在《汉中日报》第四版上发布了拍卖公告;通过网络有关专业网站等进行了招商宣传;在公告期带领多位竞买人实地勘察了解标的。原定于2009年5月15日在本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因①、标的参考价格过高;②、标的现在部分仍在第三方占用、使用;③、拍卖标的所处位置是否属于拆迁范围等原因,报名截止日2009年5月13日无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拍,按照拍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标的本次拍卖流拍。
恳请贵院对标的保留价再做以调整并同意第二次启动“汉宝大厦”房地产拍卖。我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标的的拍卖。
 
特此报告
 
 
 
陕西理舜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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